剧情介绍

  《低俗小说》由“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金表”、“邦妮的处境”三个故事以及影片首尾的序幕和尾声五个部分组成。看似独立的小故事里面,却又有环环相扣的人和事。
  盗贼“小南瓜”和“小兔子”在早餐店里打劫,却遇上了天大的麻烦——黑社会成员朱尔斯(塞缪尔•杰克逊Samuel L. Jackson饰)和文森特(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饰)在店内用餐,可谓天外有天。二人是否会放过两名小盗贼?
  而文森特是黑社会大哥马沙•华莱士(文•瑞姆斯Ving Rhames饰)的手下,马沙下命令让他陪妻子一个晚上,明知如有雷池必死无疑,但面对马沙妻子美艳诱惑,文森特该怎么办。
  文森特的故事还没完,拳击手布奇(布鲁斯•威利斯Bruce Willis饰)的出现将令他的人生从此改变。布奇有一块祖传金表,就是因为这块金表,他和马沙分享了一个耻辱的秘密。
  故事环状结构,回到开端。朱尔斯在小盗贼面前诵读圣经,表示对杀人的厌倦和感悟。什么事件令他如此转变?“邦妮的处境”中就有答案。

评论:

  • 绍苑杰 7小时前 :

    片头这彩色全景拍的和商场里卖电视的地方放的风景片似的,还有到处不合时宜的bgm 真的想说就这呀

  • 贤星 5小时前 :

    主要是棚拍的天主教街区让我很困惑,我不知道该拿它当实验影响《狗镇》那样看待,还是就真他妈假布景一坨屎?

  • 禄惜雪 0小时前 :

    被歌曲分割的小段落,情感的起起伏伏,像极了回忆起自己过去的故事时头脑中闪过的画面。

  • 桥骊萍 2小时前 :

    绕不开的童年情结、故乡情结。街区教派冲突是面,故乡和童年是里。导演并没有渲染冲突的紧张和恐怖气氛,一直在表现记忆中家人和故乡是温情。虽然街区冲突结束了,一家人轻松起舞,可离去的结果仍然没有改变。有人在贝尔法斯特弥留,就有人从贝尔法斯特离开。

  • 景文星 4小时前 :

    没去电影院看因为怕我只能听懂十句话(。但总之我自己还是挺喜欢的,北美移民家庭人看到最后还是无法克制地哭了一会

  • 陈苑杰 8小时前 :

    不知道说啥,这节奏感不咋地,也毫无诗意。不过我觉得肯定有一大堆因为黑白就给高分的

  • 桂梦 6小时前 :

    每个镜头都经过精心设计,给人影片毫无起伏的感觉,抓不到重点,没有可共情视点

  • 龙沛白 7小时前 :

    ①估计大多数国人看这部电影,是因为包括奥斯卡在内的一堆电影节提名荣誉在身,没错我也在此列,但半个多世纪前北爱尔兰一条街道上某家庭的经历和少年成长故事,似乎与中国观众距离远了一些,无论是地理距离文化距离,还是情感共鸣方面的心理距离,加之全片的故事性并不强,所以前后24小时我才磨磨唧唧断断续续看完;②我对黑白片向来不太感冒,总觉得导演无非是想增加年代感(包括前阵子看的《兹山鱼谱》),但代价是失去了很多可以倚赖颜色传递的信息和意象,且平添了一份矫情和人为的匠气。电影毕竟不是平面摄影,一张黑白照片的所有信息可以在一瞬间通过注视抵达观者内心,电影表现手段是极为复杂和丰富的,放弃色彩,相当于放弃了无数种可能性。

  • 郁宇 9小时前 :

    PS. Belfast真的算乡下吗?1960年代的英国百姓的生活作风如此摩登得体,令人羡艳。

  • 钭翰翮 0小时前 :

    分了几次看完,受限于过于地缘化的时代背景,完全同kb共情诚然是不太可能,但结尾处关于流亡和放逐的阐释,在这个特殊的疫情时期,反而与现实达成了一种跨时空的呼应。btw,虽然立意对标罗马,kb也有意在视听方面大做文章,但画面质感还是太类型片。

  • 管成和 7小时前 :

    【85】

  • 璇涵 6小时前 :

    黑白的质感非常好,以为会很惊心动魄,但只有简单离别,从一个男孩的角度,确确实实只存在这些小细节。

  • 裴山蝶 3小时前 :

    我知道那段历史不太平 但作为电影表现得太平了 最后高潮部分也是一笔带过 但Judi Dench演得太动人了

  • 耿涵菡 4小时前 :

    2.5 宗教,故土,诙谐,哲理,爱与分离,以这种近PPT方式呈现,浪费情感,削弱共鸣。

  • 琛心 7小时前 :

    但是,看到本片的男孩在即将离开Belfast之前的家中,喊出“I don't want to leave Belfast”。能感到这才是本片作者最接近表现情感的时刻。

  • 骞帝 4小时前 :

    不太行,演员很卖力,但是剧本不行,不知道怎么拿的提名的

  • 桂华乐 2小时前 :

    就算题材千变万化,肯导的风格也永远不变。打光和置景都太“干净”了,每个镜头都充满“设计感”,用力过猛尽显匠气。文本其实还不错,像是一封家书,从动乱到迁徙,儿童视角的表达很有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可惜文本和影像之间如同隔了一层薄膜,实在是不统一,挺别扭的。

  • 锦俊 5小时前 :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 蓓枫 2小时前 :

    很私人化很真挚的故事。但,或许是受限于时长的原因,很多东西都不清不楚的带过去了。母亲这个人物因外部环境的影响而转变略显突兀,原因出在构成外部环境的这场暴乱本身的描写太过欠缺,难以让人信服。比利像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强盗A或者劫匪B,感觉这场戏和开头的暴乱戏的顺序可以换一换。故事线捋地不清楚,把握不住节奏,继而导致抒情的时候只能见缝插针,

  • 衡婷美 6小时前 :

    电影拍得不错。但就是一段个人的童年回忆,即使配乐美丽如斯,也无法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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