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夕夕和余朝在一个屋檐下一起长大,余朝不苟言笑说一不二,余夕夕生性活波古灵精怪,二人性格差距极大。母亲在去世前将会仙楼和余府都托付给了余朝,同时嘱托余朝尽快与余夕夕完婚,希望二人未来可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但两人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同时十五年前的江湖丑闻被再次提及,错综复杂的江湖势力,恩怨情仇的江湖儿女,迷雾重重的江湖传闻,余夕夕和余朝在矛盾与挣扎中获得了救赎,找到了自己的江湖之“道“。江湖再次归于平静,余夕夕和余朝回到会仙楼,并从二人名字中各取一个字将会仙楼改名为“朝夕楼”。他们不想要什么宝藏,也不需要什么名号,他们只想在充满烟火气的生活里充实而快乐的活着。
好人,坏人和法官都过于符号化,但至少这样的题材人家敢拍
本身是部好电影,但为什么我不爱看印度电影,总是用一些低级的手法,比如出场正面人物的慢动作再加上走路自带BGM的镜头让我十分不感冒。
一次次陷入绝境,最终还是赢得了胜利,的确很不容易!
(要是不突然跳舞,我会打5星)
名为calling的针刺在十多年前的心上。
类似于划分种姓造成的各种人权问题永远无法完全解决,能有人站出来帮助平衡就不错了。生命比金钱重要,名声比挨揍重要这些道理,有时候却是光脚的人更明白。
印度电影和韩国电影敢于刺破黑暗的这份勇,真的令人肃然起敬!
过于原始的种姓制度面对突如其来的现代西方文化,这种反差所产生的冲击比我们的更猛烈,印度的神奇可能就是在于这种近乎奇幻的反差,简直就是故事题材的天然沃土...
男主好有型,律师袍衣角飞扬,神挡杀神的样子仿佛手持天平与利刃的韦驮天。相比之下其他人浮夸的印式表演和抢戏BGM都显得瑕不掩瑜,毕竟民权律师这种职业在我国实属不可被刻画、不可被谈及、甚至不可被需要的。
灿烂的宗教文明,顽固的种姓制度,写飞鸟集的泰戈尔,拿奥运会奖牌的辛度,拍三傻蜚声国际的阿米尔汗和片子里被殴打致死的拉贾坎努,都是印度。宗教究竟是让底层人有了精神出口,还是规驯他们学会了逆来顺受。印度有《杰伊比姆》 ,韩国有《辩护人》 ,曾经我们如果有这样的片子,会被称为给西方民主国家递刀,美国人权斗士们确实喜欢这样的片子,会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悲悯去观看,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应该拍,文强、黄宏发、孙小果等等等等,还有那些没有被揪出来的苍蝇老虎们,应该颤抖。
韩国有《辩护人》,印度有《杰伊比姆》,中国有……?
美国应该去印度追究人权反人类罪,不分青红皂白的打老百姓
很可悲的一件事是,当不公正发生时,低种姓并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讨回公道,最终还是要依靠高种姓的良心。
把人当人
没感觉出有什么独特之处,强烈建议印度电影出一个海外剪辑版,精炼一下,现在这个版本太啰嗦,太冗长了。
生如蝼蚁,命如草芥。
至少在电影方面我们没有资格嘲讽印度。如果还有人说:他们能拍又怎么样,拍了还是一样的情况。那我只能觉得可悲,因为不能拍的人在嘲笑可以拍的人。
我总觉得imdb对印度电影的评分偏高,这个不算
可看性很强,可以当律师片看,一路高歌猛进的人权律师,总能拿到出其不意的证据击溃愚蠢的警察。
不得不说,我们还未拍出这样的电影,我们在很多问题上没有勇敢的去面对,而是去掩盖真相,回避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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