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真实但有点乱。扑面而来的英雄迟暮美人易老啊。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从连姆尼森身上看到了自己无法正常年龄退休的未来。米国杀手组织穷到大爷都70加老年痴呆了还只有他能干这活。
自然老去的Liam,Monica和Guy。奶奶的,这么好的电影5.8分?!法律不能解决的,就…,正义No.1!
真的当天晚上看的,第二天晚上豆瓣上标记时基本已经忘记剧情了,没有留下任何记忆。
还行吧,人性如此,节奏紧凑,没什么特别的,结局从两人分开就料到了
何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一箭收尾得很干脆。男主智商捉急,非要认准由自己来死守金岩,而且就在跟前看着不挪窝。没读过中华典故大全吃大亏,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之前埋藏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为何就不能两人一起去找挖掘机。男主找到飞机残骸围搭了个遮阳棚,可在沙尘暴面前被摧枯拉朽。途径此处跋涉者,见他根本不会撒谎,称自己收的是破烂,还继续苦等朋友来捎他。当跋涉者窥破他的内心,男主怒抄起铁锹拍死了跋涉者。本以为是脱水,男主出现了幻象,可找上门的另一位跋涉者就是沙漠姐妹花其中的妹妹。被外出寻援的老道,放了鸽子的男主,成为了殉财者,被豺狗叼食而死。导演展现出蛮荒条件下的生存法则和人的贪婪,可故事发展缺少张力和分支,全在预想之内。好在演员的表演足够使人沉浸,化妆效果到位,皮肤的起泡和脱皮极为逼真。
连叔实在是救不动了,赶紧退休吧,片子乱糟糟的,更不知道为啥叫记忆,就因为靠近片尾失忆了几分钟?
连姆尼森老了,不光是演出来的老了,是真的老了,本色出演哈哈哈哈老年痴呆杀手,的确不是一部好电影,但是连姆尼森值得给两星
开头结尾都很工整,中间的叙事完全是业余水平,除了演员表前四个人剩下的演员甚至连基本的演技都没有
连大爷是欠房贷了吗?一样的情节拍千百次还不厌倦。女神老的跟刘晓庆似的。记忆失去和把信息记在胳膊上是小亮点
墨迹的剧情,抑郁的氛围,我要看连姆打打杀杀,而不是墨迹
虽然大家给的评分不高,但最后的割喉还是大快人心,喜欢墨西哥警察
连姆尼森再年轻几岁多好,虽然很符合剧中的角色,但是还是感觉有点拍不动了,连姆尼森救一切,这次是自我救赎。可能有些剧本比较烂,但是就是喜欢连姆尼森这该死的气质。
从连姆尼森身上看到了自己无法正常年龄退休的未来。米国杀手组织穷到大爷都70加老年痴呆了还只有他能干这活。
连大爷是欠房贷了吗?一样的情节拍千百次还不厌倦。女神老的跟刘晓庆似的。记忆失去和把信息记在胳膊上是小亮点
勉勉强强2.5……感觉西洋演艺圈更卷啊。😂
故事基础还是可以的,双线并行,使得连姆尼森没有像他的其他电影一样过度英勇,逐渐失忆的设定让他多了一丝脆弱。不过结尾确实太随意了,有点不知该怎么收,于是就这样了。
一开始以为是西部片,原来是末日片。色调不错,诠释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墨迹的剧情,抑郁的氛围,我要看连姆打打杀杀,而不是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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