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种奇药,讲述的又都是凡人情爱,倒是看腻了苏那样的人设,如果是爱,为什么不在一起呢?明明来得及,明明有条件,有勇气去追梦,无勇气去相爱。丁教授还是挺可爱的人,真实有趣。
在丁萌萌离去之前一切还比较正常,是八十年代到千禧年年轻人的通史,后半截就有点崩坏,一直崩到结束。虽然我还蛮喜欢王传君的,但是本片他只有一个表情~
干细胞宣传片,高粱饴软植入,王珞丹的演技真的牛批。
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前半段对于生命的探讨。我才二十七岁,我还没有送走太多人,甚至,我还在孕育一个孩子。但接下来我注定会告别。生命就是一场告别,漫漫长路中,我们留下的好像只有记忆。
一般。布置了过多莫名其妙的情节和故意煽情的演绎。为什么要加入男主妈妈被冰雹砸歪眼的荒唐,还有动态视觉能慢速观察一切来袭却不断摔跤?感觉都是莫名其妙为了增加特殊感的人设。外科医生莫名就深造去搞干细胞研究了,这是同一个科研方向吗?寒窗苦读的研究者么会不会觉得太容易了?既然是为了女主研究干细胞为什么自己不老了之后就独享了?莫名其妙女主去男主过去研究室还发现了一个受精卵自己代孕生下来……唯有结局处五月天式关于回忆不老的解读,让人如鲠在喉。 这个故事倒是让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想学医让人不会死亡的梦想,可惜,渐行渐远了。
这就是典型的一个文人眼中的爱情观,世界观。完全脱离现实,用看似深刻却完全狗屁不通的文学字眼构造着它的躯壳与血肉。你看看里面的人物,全在做这莫名其妙的事情,换任何一个有脑子的人都做不出来的事情,到了他们笔下是做的淋漓尽致。乍一看,动人心弦。往深了说,无病呻吟。所以看文字,还得看金庸,他老人家才是文坛大家。虽然写的是武侠,但是字里行间,流露的都是烟火味。出于市井,高于艺术。比这类活在自己幻想中的所谓文人高的不是一星半点。
很喜欢前半段比较现实主义的部分,甚至有股第六代遗风 ,而正如片中原本扎实的时代背景在某一个年份突然断裂一样,情节本身也开始显得割裂和虚浮,最终七拐八绕进入了一个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时空。而唯一有连续性的、提醒观众这仍然是同一部电影的事物就是王传君那副一万年一个细胞都懒得变化一下的面瘫丧逼表情,这才是名副其实的“不老奇事”。
三王合体,一场闹剧。前段尚可,从干细胞实验开始持续崩坏,第一次见人拿冷凝回流管还是倒置的,白瞎了王珞丹的表演。
第二:研究出这么伟大的发明?逻辑问题来了,你说男主因为怕副作用不敢公诸于世吧,他又问女主想不想长生不老。但……只问了女主?这难道不违背了毫不保留传承他知识的老教授的初衷吗?索性“研究”就是为了让自己长生不老?这种男主人设好恶心…另外,视觉变慢的设定的意义是啥?
王傳君和王珞丹組的cp看著就很文藝了(雖然不喜歡王珞丹) 故事感覺好長好長啊 有點實驗片性質 美術及攝影都還是挺不錯的
还是抱着较大的期待看的,可是王朔真的老了,快到了胡言乱语的地步。导演借郭小鲁的旁白说了一句真话,“抱歉让你们看了这么一个冗长的故事”。开篇还是有点王朔辉煌年代的基调,也有一些《三体》的感觉,后面到干细胞那儿开始跑偏,最后更是胡扯。年龄都不小了,再搞纯情就没意思了。郭小鲁和苏凌芳是在照搬阿甘和珍妮的故事吗?王传君还是挺卖力的,但要挑准本子啊~
死生寂灭,涅槃轮回,我们何苦难为这个世界呢?你只活在……
编剧王朔用奇幻的方式跟观众开了一个玩笑:永生永世,抑或是一种惩罚,因为你希望用“不老”对抗错过,却发现最后自己失去了一切,唯有你孤独存在。但爱情,是可能是解药,因为爱情是一段一段随着时光变换状态的事物。早期是懵懂,前期是热烈,中期是相思,到了最后,仅剩下回忆。其实谁能一直一样?懂得爱,除了包容和付出,还需要准备迎接那个你逐渐不认识的人,或者容颜老去,或者物是人非。
许多台词和场景很幽默,但是有点压抑的感觉。朦胧的似乎懂了点点结局,也许是年轻吧,不能讲太明白。而苏的人生也是真的好难。但是故事真的很怪。没有非诚勿扰好看
王老和萌萌就自然多了,想和这俩人做朋友。
不知道从何说起,蛮特别的。了解王朔的人一眼就会知晓,风格很明显,是他的剧本没错。整个故事很厚重,文学性很强,对生死的思辨探讨也很能引发思索。导演略有露怯,两个多小时里填的内容偏多,影像和节奏也有些问题。可能需要多些经历才能完全明白。
一般。布置了过多莫名其妙的情节和故意煽情的演绎。为什么要加入男主妈妈被冰雹砸歪眼的荒唐,还有动态视觉能慢速观察一切来袭却不断摔跤?感觉都是莫名其妙为了增加特殊感的人设。外科医生莫名就深造去搞干细胞研究了,这是同一个科研方向吗?寒窗苦读的研究者么会不会觉得太容易了?既然是为了女主研究干细胞为什么自己不老了之后就独享了?莫名其妙女主去男主过去研究室还发现了一个受精卵自己代孕生下来……唯有结局处五月天式关于回忆不老的解读,让人如鲠在喉。 这个故事倒是让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想学医让人不会死亡的梦想,可惜,渐行渐远了。
郭小鲁沉浸在自己的梦里,感动自己,但他没有为凌芳做过什么,他潇洒自如,说走就走,这是潇洒
原以为是本杰明巴顿奇事的本土化,意外得还可以。一段横贯60年的爱情故事,叙事效率很高,野心很大,走故事情节,人物情绪比较薄,台词京味儿浓很鲜活,但前后割裂感确实强,王传君就是艾德里安 布洛迪北京分迪,摄影机观察视点,最后奔战场行使使命那段配着连绵不断的旁边确实困,最后的煽情有点楞
用很复杂的的方式讲了一个单薄到极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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