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看连姆尼森是那样,前些年看营救系列还是那样。这次终于肉眼可见的衰老。莫妮卡也老成不成样了。墨西哥籍警察戏份完全多余。印裔女警也是酱油不能再酱油。纯粹为了叠buff。也难怪,没点buff怎么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2.该片改编自2003年丹麦影片《冷面赤心》。
阵容豪华但剧本太过粗糙,故事老套、逻辑也有很大问题,很多细节禁不起推敲,简单来说,垃圾。
比连姆大叔前两部《Honest Thief》和《Blacklight》要好不少,但是并没有出彩太多。剧情老生常谈,动作戏缺乏紧张刺激感,莫妮卡·贝鲁奇和盖·皮尔斯都加盟了,一种“廉颇老矣”之感还是扑面而来,三星给不再年轻的三位演员
连姆的动作电影应该是看一部少一部了吧,确实很喜欢这个大叔的硬汉电影,但也确实肉眼可见的一部比一部老啊!本来是三星电影,为了这个有点出乎意料的结尾加一星吧,另外就是这几部连姆电影的最后,他好像都不会全身而退了。
看到一半就在翻导演拍过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就是最可怕的一种经历。
业余杀手给目标看了脸就走,还有严重的健忘症,什么惩恶扬善,杀手的铁律要遵守。
前半段还行,中间主角都逮住幕后黑手了,硬是换了把枪,多拉长半个小时剧情…
一无是处,中老年人自嗨爽片,问题一点也不爽
阵容豪华但剧本太过粗糙,故事老套、逻辑也有很大问题,很多细节禁不起推敲,简单来说,垃圾。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6.5分。比Liam Neeson前面几部作品来得要好些,整体表现还算在线吧。比较套路化,但也还能看。比较悲哀的是Monica Bellucci真的是好显老,有点吃不住角色的感觉。再加上Guy Pearce,三杆老枪一台戏,果然岁月是把杀猪刀呢。。。最后结尾感觉收不住了所以搞个略带机械降神味道的割喉,总觉得有些不是味道。
女神都多大年纪了还不显老呢,最后一个镜头确实有点血腥了
很难看,给多一星曾经的女神莫妮卡·贝鲁奇,连姆·尼森老了,动作戏搞不动也少,剧情也挺乱,没坚持住,中途弃...
何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一箭收尾得很干脆。男主智商捉急,非要认准由自己来死守金岩,而且就在跟前看着不挪窝。没读过中华典故大全吃大亏,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之前埋藏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为何就不能两人一起去找挖掘机。男主找到飞机残骸围搭了个遮阳棚,可在沙尘暴面前被摧枯拉朽。途径此处跋涉者,见他根本不会撒谎,称自己收的是破烂,还继续苦等朋友来捎他。当跋涉者窥破他的内心,男主怒抄起铁锹拍死了跋涉者。本以为是脱水,男主出现了幻象,可找上门的另一位跋涉者就是沙漠姐妹花其中的妹妹。被外出寻援的老道,放了鸽子的男主,成为了殉财者,被豺狗叼食而死。导演展现出蛮荒条件下的生存法则和人的贪婪,可故事发展缺少张力和分支,全在预想之内。好在演员的表演足够使人沉浸,化妆效果到位,皮肤的起泡和脱皮极为逼真。
看完才发现是马丁·坎贝尔作品,动作片大咖一直在线。老尼森的硬汉本色终于有了些新意。痴呆症健忘不如杀的干脆,死的随性!只可惜了贝鲁奇那杯红酒。
丹麦影片的美国重拍版,非常丰满的故事,被导演拍得如狗屎,真不知道马丁·坎贝尔这几十年如何在好莱坞混的?节奏缓慢,杀手一路杀人,观众却昏昏欲睡。逻辑也是混乱不堪,所设置的人物也是莫名其妙,行为也是不知所谓。年迈的利亚姆·尼森勉力支撑,也终难挽救影片的失败。
看完了,比上一部 Blacklight 好很多,我觉得可以给7分。
这片子把Liam叔虐得可惨,又是老年痴呆,又是良心折磨,又是刑讯逼供的。
虽然知道是烂片,还是会看,谁让喜欢的演员在里面呢,叔的电影是看一部少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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